金融纠纷调整委员会是为了议决调整有关接受金融监督院检查的金融公司和金融消费者之间发生的有关金融的纠纷的审议事项,依据“金融委员会的设立等相关法律”第51条成立的机构。金融纠纷调整是金融消费者和金融相关机构之间发生纠纷时,金融消费者向金融监督院(金融纠纷调整委员会)申请调整,金融纠纷调整委员会提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或调整意见,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 不通过诉讼,完善解决纠纷的自住型纠纷解决方法之一。 www.fss.or.kr / www.fcsc.kr 首尔特别市永登浦区汝矣大路38金融监督院 咨询电话 : 1332